莞城車主同一路口違法53次
來源:東莞電視臺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3月07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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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一年多,違法53次,這聽著也許還不算稀奇,但這53次違法,都發生在同一個路口,而且還是因為同一原因,車主曹先生竟渾然不知。
莞城的曹先生每天上下班,都要經過運河西一路和紅川路交界的十字路口,就在這個看似普通的路口,從2011年3月12日到2013年1月22日,他的小車就因交通違法被抓拍了53次之多。
曹先生:“我從前面直行路,沒有走到前面轉彎而就在這個位置轉彎,拐到最左的左道這樣就違法了?!?nbsp;
記者在現場發現,該路口為雙向四車道,地面也有標線標明車輛的行駛方向。而曹先生為了避免等左轉的紅綠燈,從中間車道直接駛入了沒有設置紅綠燈的左轉調頭專用車道,而被抓拍。
王智陽 東城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副中隊長:“這里就是我們運河兩岸掉頭的專用道,很多司機由于貪方便,或者沒看清楚標志標線從紅川路往莞城方向切入了掉頭的專用車道上?!?nbsp;
曹先生:“這邊不能左轉,地面上是有標識,我們一般都是看前面指示燈,指示燈顯示是可以左轉,作為司機我們是平視前方?!?nbsp;
由于曹先生的行駛證登記地址已經變更,卻沒有通知交警部門,所以他沒能收到交警部門寄出的違法通知書,而曹先生本人又沒有上網的習慣,直到年前收到交警催繳罰單的短信通知,才發現出了問題。
王智陽 東城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副中隊長:“有部分的司機他們的交通意識不是那么強,經過路口等路段看到路就走,很少留意地面的標志,最多就是看紅綠燈,是綠燈走就是了,究竟是走哪條車道他的意識不強,其實這是社會文明意識的一種體現?!?nbsp;
53張罰單的教訓不小。大家以后經過十字路口時,除了抬頭看指示燈,也別忘了瞄清楚地面的指示標線。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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