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起,佛山市向當地汽車經銷商開征“價格調節基金”。在佛山市“價格調節基金”征收宣傳材料的具體條款中,涉及汽車銷售行業的條款顯示,“汽車銷售,向銷售商按銷售額0.2%征收”。此事自公布伊始便在當地汽車行業和一些媒體中間引發了熱議,有觀點認為汽車經銷環節是薄利,新增收費項目或導致當地汽車經銷行業洗牌,一些小的汽車經銷商或將難以為繼。還有部分消費者擔憂此舉會抬升當地汽車銷售價格,從而使征費成本轉嫁到自己身上。此外,有業內專家指出,汽車行業是否屬于價格調節基金所針對的壟斷行業,以及此次征費額度標準等都有待商榷。
收費是否合理
根據《廣東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規定》規定:市、縣級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項目和標準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向社會公布。佛山市于2011年10月1日起開征“價格調節基金”,佛山在擬定征收項目和標準時,主要是從相對壟斷和高消費行業來考慮,并盡量避免直接向群眾個人征收。
根據佛山市“價格調節基金”征收的具體條款,涉及汽車銷售行業的條款顯示,“汽車銷售,向銷售商按銷售額0.2%征收”。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從佛山市機動車經營行業協會了解到,目前多數當地汽車經銷商已經于1月繳納了首批從去年10月起開始計征的價格調節基金。
汽車營銷專家賈新光說,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主要是針對某些容易發生市場價格波動、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
據悉,佛山在擬定此次征收項目和標準時,主要是從相對壟斷和高消費行業來考慮。賈新光認為,汽車也不屬于壟斷行業,雖然是高檔消費品,但是汽車基本沒有漲價,反而從1994年以來就一直處于降價狀態。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價格監測中心對全國36個大中城市監測,2011年國產汽車價格呈波動下行走勢特征,前三季度各月價格走勢相近,均呈先降后穩運行態勢,四季度價格以降為主連續三月走低。全年累計比2010年同期價格下降1.14%。而石油、豬肉、糧食、食用油等一直在漲價,汽車價格反而在價格指數里起平抑作用。他認為向汽車行業征收價格調節基金沒有合理依據。
汽車營銷專家張志勇認為佛山市向經銷商按照銷售額0.2%征收價格調節基金的行為屬于“亂收費”,且給外界造成“為征費而征費”的感覺。他認為此舉很難產生積極的實質意義。汽車屬于高消費市場,而基金調節對于高消費市場的調節作用非常有限。他特別指出,汽車市場從去年開始就是大幅縮減的,不像前幾年發生30%的高增長速度,在這個需要鼓勵政策助力推動的情況下,某些地方政府征收價格調節基金無疑對當地汽車產業起了相當消極的作用。
一些外地消費者擔憂自己所在地區的政府或效仿佛山政府,也對本地汽車經銷商征收價格調節基金。張志勇表示,佛山市向汽車經銷商按照銷售額的0.2%征收價格調節基金屬于個別地方政府行為,不具備普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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