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應避免野蠻發展
來源:北京商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6年08月23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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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國家發展改革辦公廳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前一個文件提高了新能源汽車的準入門檻,后一個文件將以積分交易的辦法替代現行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辦法。
2015年,我國的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增長3.4倍,可謂瘋狂增長。今年上半年銷售17萬輛,同比增長126.9%,中汽協據此預測,今年新能源汽車的銷量將超過70萬輛,但是由于上半年銷量只有全年預計的24%,下半年就需要“瘋狂”生產。
據有關機構的信息,目前已有超過200家新能源汽車企業,有4000多個車型獲得生產許可證。經過某種程度的整頓,今年上半年,生產企業減到100家,車型減到700款,但是這兩個數字還是太多。
隨著新能源汽車銷售的“火爆”,投資熱度也急劇升溫,幾乎各省都在建設新能源汽車基地,其中不乏上百億元的項目,某企業負責人考察了國內數十個產業園后感慨:“絕大部分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區都處于閑置狀態,沒有充分利用?!?
最近,國務院副總理馬凱考察新能源汽車產業時指出,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取得喜人成績,但也面臨充電設施短板突出、行業秩序有待規范、動力電池亟待突破、扶持政策需要完善等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必需的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并符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條件及審查要求》。按照要求,審查條件將有17項具體條款,其中有8項為否決條款,只要超過2項未達標就不被準入。
中汽協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揚透露,工信部的目標是將來新上的新能源車企不超過10家,提高準入門檻是未來的一個必然趨勢。一方面,新能源汽車產銷量不斷增長,大規模財稅補貼難以為繼;另一方面,燃油汽車產能結構性過剩問題已經開始顯現,不但需要降低平均油耗,也需要適度控制燃油汽車總量和增量。
借鑒了美國加州零排放汽車(ZEV)法案,國家發改委力推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這既能解決企業發展新能源汽車動力不足的問題,又能建立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有效機制,接力退坡的財稅扶持政策。用傳統車的盈利來補貼新能源汽車,用新能源落后企業的盈利來補貼先進企業,碳配額交易可以成為2017年以后新能源行業新的發展動力。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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