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剛實施的汽車新政你究竟知道多少?
來源:每日商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6年01月14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中 小】
進入2016年,汽車行業一批新的政策法規開始陸續實施,例如電動車充電接口新國標、缺陷汽車召回新規的推行;同時也有一些舊政策到期終止,例如3000元節能惠民補貼到期、第三、四階段燃油標準更替等。
面對新舊政策的交接,相信不少消費者還有一定的困惑和疑問,當然,如果你能熟悉這些新的政策,或許對你在日常的買車和用車過程中都有一定的幫助。
2016年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
根據四部委發布的《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2016年1月1日起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補貼額度有所退坡,里程標準提高,燃料電池乘用車補貼增加。
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車補貼政策,純電動乘用車的續駛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相比2015年,2016年續駛里程100kmR
在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化發展的道路上,補貼一直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機制已正式啟動,2016年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實際支出會有所增加。
充電樁新國標緩解“里程焦慮”
新修訂的電動汽車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5項國家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電動汽車充電樁在安全性和兼容性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在安全性方面,明確禁止不安全的充電模式應用,能夠有效避免發生人員觸電、設備燃燒等事故,保證充電時電動汽車以及使用者的安全。兼容性方面,用戶僅需更新通信協議版本,即可令新供電設備和電動汽車能夠保障基本的充電功能。
新國標使得電動汽車與充電設施的兼容性問題得到了實質性的解決,擴大了車與充電樁之間的適應性,過去不同品牌新能源車型的充電效率有高低之差、充電樁不通用的局面有望得到改變,電動汽車用戶的用車體驗將得到完善。隨著新國標的落地,長途行車充電不便、小區內安裝充電樁面臨諸多阻礙等問題有望陸續解決。
燃油限制標準降低至6.7升/百公里
2014年11月1日工信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油限值標準實施,根據該標準,到2015年國內生產的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都要達到6.9升/百公里,不達標的企業新車上市和擴產都將受到影響。
另據工信部公布的“2014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情況”顯示,在91家國產乘用車企業中,有25家未達標,較2013年度多了3家;29家進口車企中則有10家未能達標,較2013年度減少1家。其中不乏北汽集團、一汽集團等大型國有車企。
更為迫在眉睫的第四階段燃油限制標準即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國家要求車企燃油限值2015年要降低至6.9升/百公里;而到2020年要降 至5.0升/百公里。工信部相關人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透露,考慮到企業降耗任務較重,為企業設定了每年油耗達標值,目標由松至緊,從2015年到 2020年,工信部為當年生產乘用車設立的平均油耗目標分別為百公里6.9升、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
可以想象下,2014年都難以達標的汽車企業,在面對2016年6.7升的平均油耗標準又將如何兌現?
維修保養不必去4S店
曾經,保修期內如果不在4S店保養,車輛一旦出了故障,4S店有理由拒絕車輛保修,這是在我國汽車行業內很多年的行規,這樣的規定一直為消費者所詬病。
近日,國家交通運輸部修改了《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其中明確規定了廠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權店保養為由拒絕給車輛質保,對廣大車主來說,這無疑是個好消息。
該規定將于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和車主息息相關的有兩點:1、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這個規定終于讓汽車廠家和經銷商不能再綁住消費者了,消費者可以自行選擇維修保養店。2、對零配件供應商和社會維修保養機構在松綁的同時,將其規范化,除了要求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質配件”之外,還要逐步對車輛維修記錄進行統一存檔管理,將一輛車的所有維修保養記錄電子化并全行業可查。
這個規定其實是更加透明了經銷商和4S店,減少消費者被忽悠的可能性。
車輛因質量問題退貨可退車船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車船稅管理規程(試行)》規定: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因質量原因,車船被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納稅人可以向納稅所在地 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退貨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退貨月份以退貨發票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國稅機關應當向地稅機關提供車輛退貨發票信息, 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另外,已完稅車輛被盜搶、報廢、滅失而申請車船稅退稅的,由納稅人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關于新能源汽車,規程還指出,對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的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應當積極獲取車輛的相關信息予以判斷,對其征收了車船稅的應當及時予以退稅。另外納稅人在車輛登記地之外購買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憑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或保費發票,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征收該納稅年度的車船稅,已經征收的應予退還。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新規更透明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于1月1日起正式實施,是《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細化規章。新規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生產者召回責任主體義務,實行質檢總局和省級質檢部門二級監管模式,明確實施目錄管理制度,增加了缺陷信息分享機制,豐富了缺陷調查工作手段。
對消費者來說最大的好處在于遇到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情形時,新規明確了技術鑒定標準和召回管理的協調機制。如果遇到車企不作為的情況,消費者可以依據此規定尋求相關機構的幫助,監督生產企業公開調查結果,而不會求助無門。
[責任編輯:sasa]
發表評論(只顯示最新5條。評論內容只代表網友觀點,與本站(
都市風汽車網)立場無關?。?/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