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2年3月1日,國內首個車內空氣質量標準——《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實施,《指南》明確規定了空氣中有關苯、甲醛等8種常見的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的限值。當初曾有業內人士樂觀預計,《指南》填補了我國車內空氣質量標準的空白,使得車內空氣檢測有標可依,會促進廠商關注車內空氣質量,大大提高乘用車車內空氣質量。
然而事與愿違,雖然空氣檢測有標可依,但因該《指南》并非強制標準,只是推薦性國家標準,不具有法律效應,因此實施一年來收效甚微。例如,2012年9月,在《指南》開始實施6個月后,300名車主集體投訴某品牌汽車甲醛超標4倍,最后也沒了音訊。同樣是在去年9月,一份“健康汽車檢測報告”顯示,11款主流車型可能存在致癌風險,最后也成為爛尾新聞。
今年6月1日,《二手車鑒定評估技術規范》開始實施了?!兑幏丁钒贄l款,內容涉及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條件和要求、鑒定評估程序、作業流程、受理鑒定評估、查驗可交易車輛、簽訂委托書以及判別事故車、鑒定車輛技術狀況、評估車輛價值等,將為二手車交易提供更多保障,能夠使消費者減少買到“事故車”的幾率。
而實際上,不少二手車業內人士認為,該國標雖然出臺,但只是作為參考標準,缺乏強制執行力。因此,要真正實現人們所期望的那種透明公正交易,并不容易。因此,這又被認為是“看上去很美”的政策。
筆者仔細研究《規范》條款發現,該規范里面包括100多項鑒定指標,鑒定費用由誰來承擔,其并沒有明確,如此一來,鑒定費用只能由消費者買單,而作為消費者,也未必肯接受。而且,該規范只是說由第三方的評估機構來出具鑒定報告,但這第三方由誰來監管也沒有明文規定。一旦缺乏監管,評估機構與二手車經銷商的關系變得相當微妙,消費者照樣吃啞巴虧。
筆者看來,我國汽車行業發展中出臺的不少“標準”,都是推薦性的國家標準,而非強制實施,往往消費者如果有需要投訴維權的話,它又不能作為維權索賠的依據。真正想要更加規范一個行業,如果一些標準都得不到法律監管,出臺了政策仍是悲哀,務必要動真格,才能讓執行改善走上法治的軌道,提高整個汽車行業進入一個全新的規范化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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