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被撞不擔責保險公司也得賠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3月13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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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車主都遭遇過買了車險卻得不到賠償的經歷,那么什么情況下能夠獲賠?什么情況下只能“吃啞巴虧”呢?請看法官詳解:
駕車出行,免不了磕磕碰碰,市民一般都會買保險保個平安。不過,不要以為買了保險就萬事大吉。記者從東莞市各基層法院了解到,不少市民都遭遇過買了保險也得不到賠償的經歷。如市民周先生為愛車買了幾千元的保險,遇到事故被認定無責任,保險公司卻拒賠。
記者選取幾宗經典案例,以案說法,希望能給市民在汽車保險維權方面提個醒。
車主勝訴案例一:保險條款有違公平 保險公司須賠
案情回顧:
車被撞保險公司拒賠
來自浙江樂清的周先生有一輛小客車,他花了幾千元給愛車投保了巨額保險。2011年12月6日,他人在東莞駕駛該輛小客車的時候,被無名氏駕駛的一輛套假牌轎車碰撞,小客車損壞。事發后,對方逃離現場,交警認定無名氏負全部責任。
周先生的小客車此前在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樂清支公司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及不計免賠率險,車輛損失險保險限額是103.5萬元。事故發生后,周先生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遭到拒絕。
去年3月,周先生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其車輛維修費16萬多元、車輛評估費6600元、停車費220元、拖車費200元等合計17萬多元。
保險公司不同意賠償,理由是根據保險條款的約定,保險公司按被保險車輛一方在事故中所負的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而本案車輛在事故中不負事故責任,故保險公司也不負賠償責任。此外理由還有,周先生單方委托對車損進行鑒定,未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對車輛維修費不予確認。
法院判決:
保險公司賠9萬多
法院認定涉案保險條款為無效條款,對保險公司相應的抗辯意見不予采納。
綜合考慮周先生沒有告知保險公司自行委托鑒定的違約情況、車輛的碰撞情況、車輛的實際維修情況、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及各自提供證據的證明力等情況,法院以鑒定評估公司出具的車輛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為參考,依法酌定小客車的車輛損失為13萬元,未超出1035000元的保險限額,屬于車輛損失險的賠償范圍。
鑒于本案中無名氏肇事后棄車逃逸,交警部門至今還未抓獲,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公司在上述賠償金額內有30%的絕對免賠率。根據上述理由及保險條款約定,保險公司應賠償139820元×(1-30%絕對免賠率)=97874元給周先生。
法官點評:
有違公平原則 保險條款無效
本案中,機動車損失保險條款關于“車輛無責保險公司則不賠償”的約定明顯偏離了保險法的規定,排除了被保險人的主要權利,免除保險公司責任,有違公平原則,應屬無效。
車主勝訴案例二:老鼠卡壞發動機 保險公司要賠
案情回顧:
老鼠卡壞了發動機
去年2月5日,呂先生駕車行駛時突遇熄火,他下車打開引擎蓋查看,未發現任何異樣,遂致電東莞市駿宏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該公司派員到現場檢查,發現一只老鼠卡在發動機的皮帶上,發動機損壞嚴重。
呂先生于當日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派員勘查后,認為車輛損壞是老鼠引起的,事故損失并不屬于車輛損失險保險責任范圍,拒絕賠付,呂先生遂將保險公司訴至市第一人民法院。
法院判決:
保險公司支付維修費
法院審理認為,呂先生和保險公司均確認由于老鼠卡在發動機的皮帶上導致案涉車輛損壞,法院判處保險公司支付呂先生車輛維修費16883元。
法官點評:
條款未界定 那就應該賠
本案中,由于保險條款中并沒有對老鼠或動物導致車輛損失的責任進行明確約定,應該作出對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不利解釋。
車輛損失險的目的是對保險車輛遭到損失的彌補,在涉案車輛確實受到損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應該對此予以理賠。
車主敗訴案例:駕車者駕照過期 保險公司無須賠
案情回顧:
駕照過期者駕車出事故
李先生在中國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以下簡稱“某保險公司”)為自己的小型越野車購買了商業險及交強險,其中機動車損失險賠償限額為102.4萬元,并購買了不計免賠,保險期間均是自2011年7月26日零時起至2012年7月25日24時止。
去年1月5日凌晨,陳先生駕駛李先生的越野車在寮步鎮撞上綠化帶,造成車輛損失167282元。索賠未果,李先生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在商業險范圍內賠償經濟損失167282元。
保險公司認為,陳先生在事故發生時駕駛證已過期,所以不予賠償。此外,李先生未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鑒定機構,所評估的車輛價格保險公司不予認可。
法院判決:
駕照過期 保險免責
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的情形下不得駕駛機動車,故陳先生持有已過有效期的駕駛證駕駛案涉車輛的行為符合車輛損失險中第五條責任免除約定的免責情形,因此保險公司無需向車輛的所有人李先生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
駕照過期符合免責條款
李先生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協議中有規定:駕駛人在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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