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飛汽車態度強硬:車賣出去了跟我沒關系
2007年6月14日14:10,針對57位雪佛蘭開拓者4.3L車主集體投訴“不能上牌”一事,亞飛汽車召開了記者說明會。
在說明會上,有記者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如果售出的產品存在質量和瑕疵等問題,消費者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要求賠償,針對這一事件,作為雪佛蘭開拓者4.3L的銷售者,車主們要求北京亞飛退車,是有法可依的,北京亞飛對此作何解釋。
北京亞飛負責人答復是,雪佛蘭不能上牌由來已久。早在2003年3月北京亞飛公司購買這批汽車時就不能上牌。曾反復交涉要求退貨,但上海通用借口公司忙于股票轉讓,正在修改技術數據和申請更改公告等理由,遲遲不予解決。此批雪佛蘭汽車不能銷售,我公司從未接到過廠商通知。所以上海通用對此事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車主應該找生產商上海通用而不是銷售商北京亞飛。
疑問:根據常理“誰賣出去東西誰要負責”,但到了亞飛這里卻把所有的關系都推得一干二凈,這顯然有悖于一個負責任的銷售商的名頭。而且在長達3年多的“牌照問題”時間內,亞飛依然在銷售雪佛蘭開拓者,是否告知消費者”上牌會有問題“已無從探究,但企業的誠信值得重新考量。
● 上海通用汽車:車主的身份難以確認
由于亞飛汽車的200輛車在將近4年多的時間內分批賣給了不同的消費者,所以很多車主的身份無從查找。但根據今年以來的銷售記錄,亞飛汽車在3年多只銷售了144輛車的情況下,在今年3月之后的短短20多天的時間內將庫存的56輛車以高出之前銷售價格17.5萬元將近4萬元的21.7萬元銷售一空,這個疑問很難解釋。
對此,上海通用公關部郭風蘭就透露,他們曾經多次試圖與這些“鬧事”的車主進行聯系,但均遭到了拒絕,并且亞飛方面提供的具體車輛車主信息也僅僅是發票和身份證號。并且她還透露沒有一位消費者到消協反映不能上牌的問題,這與常理不符。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部徐埡宸也確認了上海通用方面的表述。
疑問:上海通用在6月8日對57名雪佛蘭開拓者消費者的答復中寫道,已將有關雪佛蘭開拓者上牌受限政策向亞飛做了通知,亞飛在知情的情況下繼續銷售,應當由亞飛對其造成的后果負責。但造車的畢竟是通用,即使金杯被收購,上海通用的連帶責任也不能抹殺。車輛不能上牌照也是因為廠商名稱更改、參數不全以及排放不合格造成的,不管消費者的身份是否有問題,但通用方面已然脫不了干 系。
● 消費者發表聲明: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協助
上海通用和亞飛汽車在其聲明中都透露出了一個信息,責任不在自己而在對方,希望能夠協助消費者解決問題。但不少消費者和網友都認為這種態度并不會對最終解決問題有任何幫助。
隨后在13日再次看到了這些反映問題的消費者對媒體、通用和亞飛汽車的公開信,言辭相當激烈,猛烈抨擊了上海通用和亞飛不負責任的態度。消費者的愿望就是“解決問題,為這些車上牌照”。
● 觀點:停止無盡的爭吵 解決問題是關鍵
雪佛蘭開拓者不能上牌的事情吵吵嚷嚷也有3年多的時間了,但無論是亞飛也好,通用也好,都沒能徹底解決問題,57輛車還是沒能上牌子。
廠家和商家的權利和義務我們說過很多,但更多的方面他們忽視了義務。廠商和經銷商作為相對消費者的強勢一方,并沒能很好履行自己的職責。兩大強勢在3年多時間內都沒能解決好車輛上牌的問題,只能說他們的“強”用的不是地方。
近年以來,類似開拓者不能上牌、福特新寶鼎4S店與廠商對簿公堂以及奧克斯汽車退市事件頻發,廠商與經銷商的爭吵最終損害的還是消費者的利益,這不能不說是令人遺憾的。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推諉,多一些認真,少一些不負責,否則消費者只能踏上法律維權之路。
來源: 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