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表示,以下兩種情況因無機動車號牌或未辦理“臨牌”的“無牌”機動車都要被罰:一是機動車未銷售而需要臨時上路的情形,二是機動車已經銷售但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需要臨時上路行駛的情形。而按照實際情況,沒帶“臨時通行牌證”的無牌車輛,受檢時如無法提供“臨時通行牌證”的,都要面臨處罰。所以,“臨時通行牌證”不僅要辦,還要隨車攜帶!
那么“臨牌”擺放在哪里?按照規定,“臨牌”必須貼在車輛的前后玻璃上,但考慮到遮擋車內人行車視線等因素,“臨牌”可以放在前擋方玻璃下的儀表盤上方的醒目位置。
交警部門相關人士特別提示廣大市民,不要心存僥幸,貪一時方便,如需駕駛未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可以到車管所、市內各車管分所申辦“臨牌”,避免因無“臨牌”上路而被處罰的情況出現。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笔泄步痪块T車管所的有關負責人強調,申領“臨牌”只需要備齊相關資料,無需把車開到車管部門,就可以辦理?!败囍饕部稍谫徺I車輛時與銷售商約定,出具書面委托書,由銷售商代辦?!痹撠撠熑颂貏e介紹了兩種類型車輛辦理“臨牌”的手續:
第一種:未銷售的機動車辦理“臨牌”,主要是滿足汽車生產商或經銷商在銷售過程中轉場的需要,生產商或經銷商只需向車管所提交行駛區域的書面申請,并提供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即可申請;
第二種:對于已銷售但未辦理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主要是滿足車輛上牌前臨時上路行駛的需求,機動車所有人應提交行駛區域和行駛時間的書面申請,憑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的來歷憑證(屬于購買的,提供機動車銷售發票)、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即可申請。